住宅卫生间规范
3.4住宅卫生间规范
3.4.1每套住宅卫生间规范中住宅应设卫生间,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。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,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:
1、设便器、洗浴器(浴缸或喷淋)、
华宇代理主管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;
2、设便器、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.50m2;
3、设便器、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;
4、单设便器的为1.10m2。
3.4.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(厅)或厨房。
3.4.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、起居室(厅)和厨房的上层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、华宇待遇怎么样?起居室(厅)和厨房的上层;并均应有防水、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。
3.4.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。